定向选调公务员考试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条件
1.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2.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3. 四川省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禁止条件
1. 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
2. 是现役军人;
3.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
4. 受过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5. 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或中国*党籍;
6. 被开除公职的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
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
9.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条件可能会根据每年的政策和公告有所变化,建议您及时关注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