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办在乡镇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安监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县安监局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二、建立健全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级、建档工作。
三、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有管辖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记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符合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及时总结上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分析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
综上所述现在清楚了吗?望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