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0日 01:56
第二学位教育是属于普通高等教育,是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的一种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指的是在修完国家所规定的十个学科门类(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农学、医学、工学)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准予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再在不同学科门类中学所修得的另外一门学位,一般为二年学制。在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修业期满,可获得由学校颁发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补充材料:
第二学士学位报考条件主要包括:
1、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含实行学位制度以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也招收少量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按学分制提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2、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均须本人自愿,在职人员报考要经本单位批准。
3、第二学士学位考试都由各招生高校单独出题、单独招生,没有全国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