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平时成绩×60%+考试成绩×40%。
平时成绩是老师根据学生一学期的表现来打分的,这表现包括学生的课堂纪律、出勤率、平时作业完成情况。例如:老师给某学生平时成绩打90分,学生期末考试成绩为80分。那么学生最终的总成绩=90×60%+80×40%=86分。
补充资料:
有关大学考试的相关要求规定如下:
1、成绩报送后任课教师不得擅自更改学生成绩,如确需更改,需在报送成绩后3周内(假期顺延)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更改原因,经学院教学院长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更改。
2、课程按百分制评定成绩,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成绩。
3、课程的总成绩应呈正态分布(原则上,优秀率不超过20%、不及格率应有1%~10%),统一考试的课程须实行集体阅卷评分,其他课程由课程负责人负责抽查阅卷评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