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或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面试人选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国家公务员局同意,可降低比例,但一般不低于3∶1。
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安排,笔试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处级公开遴选职位和公开选调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A类),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开遴选职位考案例分析一科(B类),满分均为100分。
面试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