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全国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准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申请 新生的录取通知书中附有《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其中有两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也可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说明:该表提供给学校做参考。一般而言,是为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高校各种贫困新生助学金而准备的,也是为高校的“绿色通道”工作做准备。收到该表格,学校就可以进行登记、统计,对填写了这些表格的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评审、认定、分类;入学后给予不同新生不同的助学金,并组织安排有关贫困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对“准大学生”而言,提出“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可以细分为以下5步: 1、 仔细阅读随录取通知书寄来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了解相关政策和细则,明白其用途。2、 “准大学生”认真、实事求是的填写个人和家庭信息。3、 在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开证明、盖章 4、 将申请资料于报到前邮寄到学校 5、 通过高校“绿色通道”报道,等待批复、等待签合同 申请流程 第一步:学生提出申请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第二步: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 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第三步: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第四步: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第五步:贷款的发放 经办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会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第六步:贷款的偿还 借款学生在使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自身信用,按时归还贷。国家助学贷款须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没有规定品学兼优,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① 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 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⑥ 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品”要求诚实守信,遵纪守法;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1333361303634“学”则要求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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