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20:24
要求:
学生转专业每学年集中审批一次,申请时间在每学年第来二学期的最后两周。
教务处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末,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文、理科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原则上参加选拔后各专业转出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所在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5%,转入人数不得超过转入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5%。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源不能转专业:、
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
休学、转学、专升本的学生;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及高水平运动员;
第二十六条 招生时确定为艺术特长生的学生不能转入理科实验班。
第二十七条 学生转专业后应当修满转入专业教zhidao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方可毕业。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