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以轮胎或有同行业销售经验的客商为主;
2.要有良好的销售品行,不能做有损公司及产品商誉的行为。
3.要确定好自己的销售区域,如做省代理或大区域代理我公司是要收取加盟费的。代理商只能在自己的销售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跨区域销售。
4.要有独立的法人经营资格-如要有销售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
5.要有自己的经营场地-如门市部、商铺、商场等。
6.代理了我公司的产品后不能代理或销售其它外资、台资及合资、合作的产品。
7.我公司提供各地区维修户及批发商的门头上的特许经销商与专业维修点的广告牌-但是广告牌要用2年以上。
8.能享受我公司最低的代理价格,并能根据销售额提取一定额度的返利。
9.产品质量按国家规定进行三包。
10.产品一律款到发货,运费由我公司承担-如要货量太少除外。
11.每3至6个月进行一次质量产品的确认与调换服务。
12.公司的代理商能在正常从事我公司产品的商业活动中使用我公司商标、商号等权利这些是基本的要求,其他的根据公司的不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