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毕业生参军的具体条件:
1.政治思想合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献身国防事业,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现寝室表现好,组织能力较强。
接收担任基层指挥军官的毕业生,必须是党、团员或学生干部。受过处分的毕业一律不予接收。
2.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总评在良好以上。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学位。
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研究生优先接收。
3.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三总部规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视力标准可适当放宽:接收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本科毕业生,每眼裸视力4。
7以上;或一眼裸视远视力在4。6以上,另一眼裸视远视力在4。5以上,矫正视力每一眼4。8以上;接收补充到技术岗位的本科毕业生,每一眼裸视力在4。5以上,或矫正视力每一眼4。7以上。接收培养指挥干部的毕业生,男生身高应在1。
68米以上,女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气质形象良好。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其视力、身高标准还可适当放宽。
4.年龄要求。接收地方大学毕业生的年龄,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下同),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但最大不超过40岁。
5.生源种类。应当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考试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以本科毕业生为主)。结业生、肆业生不得接收。
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等毕业生,以及实行“招生并轨”以后入学的委培、定向毕业生,也不予接收。
二、大学毕业生参军的基本程序:
接收地方高校大学生毕业生工作,每年从12月份开始,先由军队用人单位或驻普通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按照宣传发动、组织报名、院(系)推荐、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签约的程序进行。
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先由本人填写《地方高等学校毕业和献身国防志愿书》,再由用人单位或军队驻普通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与学校和学生本人签订接收协议书。学生毕业后,接有关通知要求,统一组织到部队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