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经济实体;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的企
业;
3.拟派检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业绩要求:近2年已成功独立完成三项以上(含三项)深基坑(10m或以上)监测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
5.监测单位不得与被监测项目的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和经济利害关系。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