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学习期限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在 75分以上(含75分,小学分课程、大学英语、免修课程和免考课程成绩除外); 2. 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3. 在校期间,参加我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测试,获得合格证书。4. 考试中无作弊行为; 5. 学生无 “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注 1:总平均成绩=所有课程成绩总和 / 课程门数 (小学分课程、大学英语、免修课程和免考课程成绩除外);注 2:已领取毕业证书的本科毕业生若除英语外,其它条件都符合申请学士学位的要求,允许在其毕业后两年之内参加我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后,再申请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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