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里的加权平均分也就是平均学分绩点,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学期最低学分一般计算方法为:每学期最低学分=总学分/2×(标准学制+2)
每学期最高学分一般计算方法为:每学期最高学分=总学分/2×(标准学制-1)
国内高校通用的绩点计算方法为: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
部分大学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最低要求学分数,每学期必须如此,如果达不到,会得到成绩警告。同时,每学期修读学分一般不得超过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最高学分,经批准如有超选,超选部分按有关规定加收超选费。
注:平均学分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即GPA)是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的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实施多样的教育规格和较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
扩展资料:
大学平均学分绩点的管理方法
总平均绩点是将全部所修学科按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点数,最后两年平均绩点即将最后两年所修各科按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点数。
在美国,90%的学校GPA计算方法是采取四分制,仅有10%的学校会采取五分制,即A等成绩为5,B等为4,C等为3,D等为2,F等为1,这些学校的最低入学标准也就相应的提高了。中国学生在申请时,应按照自己原先学校采用的GPA制提供成绩,同时注明采用了哪一种的GPA制。
对我国学生很不利的是中国大部分学校的评分都相当严,很多实际成绩很优秀的学生把分数换算成GPA后却还不够3.0,在有些大学里班上前5名学生的总平均成绩都可能会在82分以下,这样在申请美国大学时,GPA都要变成3.0或更低,只能进一些三四流的学校。
为了消除这种不利,可以采用两种方法:
1、在成绩单或是推荐信以及读书计划中说明这种GPA实际上是由于评分标准十分严格而导致的。
2、在提供成绩单的时候,列明这样的成绩在全班,或是全系所排的名次以及百分比。通常大学部学生拿到C以上成绩都可以。但研究所硕士学生,至少要拿到B的成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平均学分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