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校为主体在周一至周五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按照《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开展的课后服务,财政投入不足的部分,按照家长自愿,合理补偿,非营利性,原则,可收取不高于180元/生.月的课后服务费。
服务范围及对象。课后服务的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对象是本校在读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减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