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为一个选拔性考试,目的就是希望通过考试选拔人,而不是高中毕业的水平考试,不是美国的SAT,是不能比也不应该这样要求的。但最近20余年间,社会舆论与很多专家完全混淆了这两种考试的性质,对高考试题的批判不绝于耳,动辄就批判高考试题超纲,动辄就扣上偏题、怪题、难题的帽子,动辄就把考试难度与学生负担直接等同起来,却忘记了,高考本身的性质与功能。在这些强大的舆论压迫下,高考不得不屈服,不断压缩难度,还出了一份《考试说明》,也就是高考的红宝书,明白告诉家长老师考生,我要考什么。结果是不幸的,分数的区别度越来越低,高分考生遍地都是。1998年,北京有12万左右的考生,理科上600分的752人,但到了2013年,北京考生只有不到7万人,理科600分以上考生却多达9367人,占考生比例为36.42%。2014年,北京理科上600分的考生比例更高达40.59%。上世纪80年代,很多省市高考1分的区别度是几个人,但到现在,则是1分区别几百上千人。去年媒体报道,在河北省一些分数段,1分要区分出2000人。高分考生遍地都是,人人一朵大红花,分数的区分度越来越低,最后陷入分分计较的尴尬境地,反而强化了以刷题为核心的应试教育,学生的宝贵时间浪费在反复做题上,高校也难以从中区分选拔出优秀学生。但实际上,600分的学生真的就比599分的更优秀?因此,在以分数作为基本的评价尺子的前提无法改变的背景下,高考亟须改变的是提高分数的区分度。取消《考试说明》,让考试没有样本模式可训练,可追求,加强考试研究与水平,加大考试的难度,加大分数的区别度,对遏制应试教育可能有实质效果,同时,也可以在仍以分数选拔人的大背景下,获得最大的科学性。这不是最好的方案,但可能是最现实的。教育政策不能被舆论牵着鼻子打摆子高考的改革一直在公平与科学之间做艰难的平衡,向公平多走一步,就损害衡量人的尺子的科学性,向科学走一步,就触及公平问题。最后只能是两害相较取其轻,两利相较取其重,找到一个折中办法。同时,任何一个政策、措施,都会有其有利的一面,也会有其不利的一面,家长、考生需要理性面对,媒体也需要理性客观对待,我们需要解决什么核心问题,达到什么目的,不能一边倒地肆意批判其存在的不足,而罔顾有利的一面。如果长期这样下去,教育与教育政策就会被社会舆论牵着鼻子一会东一会西地打摆子。这10多年在高考改革上,应该说是变化最多最频繁的一个阶段,取得了一些突出的成绩,但同时,我们也应该防止改革变化过于频繁的问题。我们需要知道,每一次的改革变动,都是有巨大成本的,在一定程度上,如果频繁改革,实际上也是在折腾家长,折腾考生,折腾学校。现在所有考试中,教育部门举办的考试是最严肃的,口碑最好的,就在于此。其他一些行业部门举办的考试与考证,直接变成公开收费的屡见不鲜,就是一个明证与铁证。中国如果搞考试社会化,那几乎就是放弃公平。亚洲其他国家的先例也早已告诉我们,哪一个走这条路能走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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