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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09:49
3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小规模纳税人,4月1日起全部免征增值税!关于新政免税、开票: 业务为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在今年的4月至12月末都是可以免征增值税的(不超过500万);享受免税政策,可以开具免税发票,但是专票必须按3%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3月末1%税率截止实行)。
业务为5%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还是适用原来的月度不超15万、季度不超45万的免征规定。那么问题来了:业务全都是3%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是不是就没有限制了?当然不是! 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也就是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超过500万的,会自动转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一般是13%。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的业务,可以开具免税的普通发票和3%的专票,还需要考虑规定吗?【规定:“考虑适用免征增值税的项目,不能开具专用发票。放弃免税,可以开具。放弃免税36个月内不能重复申请”】 可以部分享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显示,如果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是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并且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果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对部分或者全部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根据实际的业务需要,灵活自由的选择政策。新政怎么用?假设,有一个小规模纳税企业,每个季度5%的业务收入15万,3%的业务收入30万! 按照45万以下的免征老政策是不用交税的,申请的时候只要填写“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就可以了。在新政策下,这个企业,每个季度都多接了10万元的3%的业务,这个时候的季度累计销售额已经超过了老政策免税标准(55万元,标准为45万元),这其中的40万可以按照新政策免税,而另外的15万元5%销售业务则要按照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