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小规模纳税人每年可以开500万元以下的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法律客观:《 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 增值税税率 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除本细则第二十九条 规定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