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付的业务招待费,根据使用部门,计入到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等科目进行核算,其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现金等。
企业的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按发生额外的60%与收入的千分之五相比较,取最小值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其他的发生额与此数的差额属于调增,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