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根据上述固定资产的要求和定义,我们需要判断几点:
1,有形资产,不是有形资产的,不入固定资产。
2,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如果不符合,则不入固定资产。比如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
3、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如果一项支出,受益期没有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则不入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