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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01:40
法律主观:
一、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印花税税率指的是我国现行印花税采用比例和定额两种税率。
比例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应税凭证金额的比例,共分五档,即千分之一、万分之五、万分之三、万分之零点五和万分之零点三; 定额税率,是指每件应税凭证的固定税额。比例税率适用于各类经济 合同 及合同性质的凭证、记载资金的帐薄、产权转移书据等应税凭证。这些凭证一般都载有金额,按比例纳税,金额大的多纳,金额小的少纳,既能保证财政收入,又能体现合理负担的税收原则。定额税率适用于其他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这些凭证不属资金帐簿或没有金额记载,按件定额纳税,可以方便纳税和简化税收征管。
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有哪些(一)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价计税的凭证,以凭证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具体规定如下:
1、各类经济合同,以合同上所记载的金额、收入或费用为计税依据。
(1)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不得作任何扣除,特别是调剂合同和易货合同,均应包括调剂、易货的全额。在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金额合计数计税贴花。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2)加工 承揽合同 的计税依据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
2、产权转移书据以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3、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对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的营业账簿在计税贴花时,为了避免对同一资金重复计税,规定上级单位记载资金的账簿,应按扣除拨给下属机构资金数额后的其余部分计算贴花。2002年1月28日,国税函[2002]104号批复规定,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分行,其境外总行须拨付规定数额的“营运资金”,分行在账户设置上不设“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账户。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外国银行分行记载由其境外总行拨付的“营运资金”账簿,应按核拨的账面资金数额计税贴花。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凡“资金账簿”在次年度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未增加的,对其不再计算贴花。
4、在确定合同计税依据时应当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财产 租赁合同 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无期限。对于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二)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三、印花税的特点有哪些1、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2征收范围广泛;3税收负担比较轻;4由纳税人自行完成纳税义务。综上所述,合同的印花税税率大概如上述所示,缴纳税收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所以每个公民要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诚实纳税缴税。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阅读。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