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简单。
通常来说,达到“控制”是指拥有50%以上的股权,因为根据经济法中的规定,公司遇到重大事件,如果章程没有约定的,需要全体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因此一般认为控股达到50%以上就算“控制”。实际工作中要看具体的章程规定。例题1的答案就应该是甲、乙公司纳入合并范围。W直接控制甲公司,间接控制乙公司。而例题2来说,既然说了是“重大影响”,那就是说没有达到控制啊。没有达到控制自然不需要并入公司做合并报表了。根据你提出的问题,只有达到“控制”才纳入合并报表,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均不纳入。你的迷茫在于,例题1中W只是对乙公司达到35%的股份对吧?但是别忘了,W子公司甲还拥有乙公司26%。因此等于W直接拥有乙35%,间接拥有乙26%,合计拥有乙公司61%。间接控制不是相乘,而是直接相加。(另,只有“控制”才谈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根本谈不到间接控制)。假如例题1中,W持有甲公司40%的股份,那么W既不控制甲,也不控制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