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著作给“符号学”的定义一般都是:“符号学是研究符号的学说”(Semiotics is the study of signs)。这个定义实际上来自索绪尔,索绪尔一百多年前建议建立一个叫做“符号学”的学科,它将是“研究符号作为社会生活一部分的作用的科学”。索绪尔并不是下定义,而是在给他从希腊词根生造的semiologie(来自希腊词semeîon)一词作解释,用一个拉丁词源词解释一个同义的希腊词源词,这在西方是有道理的。然而索绪尔这句解释现在成了符号学的正式定义。
在中文里这话是同词反复;在西文中,如果能说清什么是符号,勉强可以算一个定义。但“什么是符号”是一个更棘手的难题。很多符号学家认为,符号无法定义。赵毅衡给了符号一个比较清晰的定义,作为讨论的出发点:符号是被认为携带意义的感知。意义必须用符号才能表达,符号的用途是表达意义。反过来说:没有意义可以不用符号表达,也没有不表达意义的符号。这个定义,看起来简单而清楚,翻来覆去说的是符号与意义的锁合关系。实际上这定义卷入一连串至今难以明确解答的难题,甚至可以得出一系列令人吃惊的结论。符号越相象或越接近对象就易于识别,凡是越抽象的或民族文化性的符号识别也就越难。譬如说,欧洲人常在杯子上缠绕蛇来代指医药,东方人难知其意。那些全世界能通用的,最好用相象或越接近对象的共识性符号。如果是文化类型,要根据能指或受指的思维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