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可以如下轮岗: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中层干部岗位轮“换工作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局党组领导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 确定轮换岗位、制定方案”、公布岗位、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竞岗演讲、民主推荐、组“织测评”、党组会讨论、决定任免 等环节进行。
2、坚持身份、编制、财政供养渠道 三不变 的原则。参与岗位轮换的中层干部在岗位轮换前后身份不变、编制不变、财政供养渠道不变。
3、坚持竞争上岗的原则。对拟进行轮换的中层干部岗位,全部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符合岗位轮换条件的中层干部不得参与现任职岗位的竞争,科级干部可在股级岗位任职,也可参与股级岗位的竞争。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岗位轮换工作要全过程公开、公示,在接受群众监督的基础上,实行民主决策、竞争上岗、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的方式进行,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5、坚持实行任职回避的原则。将岗位轮换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结合起来,对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应实行任职回避。
6、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要本着激发活力、预防腐败、推进工作的原则,注重计划性和针对性,既要严格执行
岗位轮换的条件规定,又要考虑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要坚持在稳定中推行岗位轮换,通过岗位轮换促进稳定,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决不能引发躁动,挫伤干部职工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