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认定需要准备或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
2.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请准备学业成绩单)
3.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各省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前入学的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不提供此项证明)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6.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须与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
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普通话等信息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体检表需按本省份或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