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教师进修院校是培训中小学在职教师和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的基地,是我国师范教育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
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相当于中等师范学校,应该分别享有同等的地位和待遇”。教师进修学校是行政机关办的针对本下属单位教师进行进修或培训的行政学校。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主管。1952年开始创办。“文革”期间,几乎全部解散。1978年恢复。主要任务是提高小学在职教师的政治、文化、业务水平。提高小学教育行政干部的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开展教学研究。教师进修是指在职教师为提高文化专业知识水平和教育技能而进行的学习活动。中国小学教师进修由县一级教师进修学校负责。扩展资料:教师进修学校除举办颁发学历证书的中等师范进修班外,主要办各种形式的短训班、单科培训班、教学研究班等,使在职教师获得新的科学知识或先进的教育理论和方法。以业余进修为主。有函授、面授等形式。教育部 1980 年 8 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在职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国家教育委员会 1986 年 9 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考核合格证书试行办法》规定:凡小学教师未达到中等师范毕业程度,初中教师未达到师范专科毕业程度,高中教师未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程度者,都要参加系统文化进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