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知一半
教育知一半,教育理念。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02:34
美育作为审美和教育的结合的产物,是一个历史的课题。
西方早在古希腊时期,在城邦保卫者的教育中就有艺术教育的内容,而我国春秋时期更是十分重视“诗教”与“乐教”。但美育这一概念和对它进行独立进行研究的理论,则是由德国的伟大诗人和美学家席勒于18世纪末首先提出和建立的。席勒在他的《美育书简》中提出:“为了在经验中解决政治问题,就必须通过美育的途径,因为正是通过美,人们才可以达到自由。”席勒还明确提出了德、智、体、美四育的概念。他说:“有促进健康的教育,有促进认识的教育,有促进道德的教育,还有促进鉴赏力和美的教育。”而美育的目的在于“培养我们感性和精神力量的整体达到尽可能和谐”。席勒作为资产阶级的唯心主义者,尽管不可能给美育以真正科学的论述,但他却不仅首次提出了“美育”的概念,而且首次将美育界定为“情感教育”,从而给了美育以不同于德育与智育的独立地位,在美育理论建设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并为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观点提供了可资借鉴的重要思想来源。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美育是一个近代的概念,是近代教育的特有范畴,是为了解决近代工业化社会给人类提出的诸多课题的重要手段之一。我们要深刻理解美育的现代意义并建立美育的学科理论,就必须从美育的情感教育本质和它作为近代教育范畴的事实出发。美育随着人们的审美活动和艺术的产生而产生,人们的审美活动和艺术是在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原始人最初的歌唱就是他们的劳动号子。他们的舞蹈、壁画、雕像等,也往往是原始部落劳动生活的再现,是他们生产实践的美化形式。在原始社会中,有了原始的审美活动和艺术,也就有对年轻一代的原始审美经验的传授。在奴隶制社会,随着学校的产生,美育成为学校教育的内容。中国西周的学校把“乐”作为“六艺”之一。孔丘认为:“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又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他对于诗和乐的教育是很重视的。在西方,古希腊的斯巴达为了把奴隶主阶级的子弟培养成为坚强的战士,教他们学唱各种赞美歌和战歌,并把音乐、唱歌、宗教舞蹈跟军事、体育结合起来。雅典的奴隶主阶级为7~14岁儿童设立弦琴学校,教他们学习音乐、唱歌和朗诵诗篇。古罗马的修辞学校也教音乐。在那时,美育的目的,都在于巩固奴隶主的统治。中国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思想便成了封建社会的精神支柱,儒家经典成了封建教育的神圣教材。其中《诗》、《乐》也都继续受到重视。东汉末期创设的鸿都门学,是世界上最早的研究文学艺术的专门学校。宋代曾设有专门的画学。欧洲中世纪,世俗封建主的骑士教育中有“七技”,其中吟诗是为歌颂领主的功德以示忠心的。僧侣封建主的教会学校中有七艺,其中音乐是适应教会做礼拜和赞美上帝的。在封建社会里,美育都是为巩固封建统治服务的。在资本主义社会,扩大了美育的领域。在小学中设立了音乐、美术、手工等课程。在资产阶级上升时期,把艺术用作宣传启蒙思想的手段,美育具有反封建的进步意义。到了帝国主义阶段,资本主义国家的学校美育也随之变成了为垄断资产阶级服务的工具。中国自实行近代学制以后,中小学里也开设了唱歌、图画、劳作等课程。1912年,蔡元培任临时国民政府教育总长时,教育部公布的教育宗旨是:“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特别强调美育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