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学历教育,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资金组织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因此,独立学院的学费是公立大学的三到四倍。
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依法享受《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和扶持政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独立学院的工作。
独立学院与其他普通高校一样,被国家认定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区别在于招生工作一般安排在第二批或第三批本科课程,学费标准一般略高于其他普通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