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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05:31
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的主要内容是在高校招生计划中安排适当的招生计划,对集中连片的特殊困难地区(贫困地区)的学生实施有针对性的招生,引导和鼓励学生返回贫困地区就业,毕业后创业和服务。定向招生是指在招生时确定毕业后就业方向的招生方式。其目的是鼓励学生在农村地区和更困难的地区工作
高校专项规划:
高校专项计划又称农村学生分流,是国家为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允许更多农村学生上大学而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这与高校独立招生的范围类似。全国共有95所高校具备高校专项招生资格。其中,教育部直属高校72所,其他高校23所。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以下(含县级市)勤劳、善于学习的农村学生。招生计划不得低于相关院校本科年度招生规模的2%。
目标入学人数:
定向招生是指在招生时确定毕业后就业方向的招生方式。目的是鼓励学生到农村地区和更困难的地区工作。农业部、林业部、矿业部、地质部、煤炭部、石油部、水电部、建材部、气象部、测绘部、轻工业部、司法部和国防军工系统所属的一些学校,可以在农场、牧场、林场、矿区、油田、野外地质队、水电建设基地、气象站、,盐场在劳改、劳教场所和国防、军队、工业三线招收学生,毕业后在这些单位和地区工作。
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甘肃、宁夏、新疆等九个省区,以及农业、林业、地质、能源、建材、气象、测绘、国防、军工等工作环境相对困难的单位,人民解放军等系统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的办学范围是:教育基础薄弱、少数民族聚居的革命老区;山区和偏远地区的县有工作环境相对困难的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