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规定,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遗失后,可以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学历证明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照片,盖毕业学校印章并有编号。学历证明书和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出国使用者可由公证处公证。
相关介绍: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在学校要求报刊上进行登报声明之后 ,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高等学校所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应由学校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另外,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申请毕业证明书,办理时限大约为1个月左右,根据每个学校的效率不同时间稍有不同。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遗失后,可以申请补办的学历证明书,不能补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