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医保退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当地税务机关和医保经办机构当面退费。缴费人需要到税务部门填写《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进行核验。资料包括缴费人身份证、户口本、缴费凭证、退款账户资料等。资料受理后,由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对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回申请人,资料符合要求的,税务机关定期传递给对应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对符合退费政策条件、申请退费资料齐全的,将废款退回至缴费人在《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中载明的银行账户。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12333咨询退费事宜。需要注意的是,符合退费条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缴费人在征集期内完成缴费后,但尚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即发生死亡的;缴费人已在集中征缴期前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停或终止,误扣误收保险年度费的;缴费人已由政府完成代缴并完成保险年度保费上账,误收误缴保险年度保费的;缴费人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户口已迁出统筹区造成重复参保缴费的;缴费人已缴保险年度保费无法准确记录权益,需退费后重新缴纳的;政策规定及同级税务、医保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以上是驻马店医保退费的两种方式及退费条件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