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经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部分职位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7、具备拟担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其中,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8、经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某些紧缺急需的专业性职位,面向外省市招考优秀社会人员,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条件;
9、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地人事局网站发布的职位表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