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组织。各高校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时,毕业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户口簿;
4、本人身份证;
5、以本人身份在大连地区办理的指定银行借记卡。
其中,毕业生提交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无法认定其家庭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须提交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截至申请日仍享受低保待遇的有效证明。
(二)初审公示(3月17日前)。各高校对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毕业生名单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需包含“毕业生有求职意愿并积极求职”的相关内容,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其《申请表》上加盖院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