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发放:
1.完成报到登记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生活费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按月陆续发放到个人专用银行卡。
2.留学期间如有中途回国、休学、提前回国等事项变更,奖学金生活费将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规定进行扣发或停发。
3.资助期限内的最后一个月奖学金不发放到个人专用银行卡。留学人员回国后请及时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回国报到手续,并进行奖学金生活费的结算和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