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如下:
1.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身份证正反面要求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推荐信: 单位推荐意见由欧院盖院系章,上级批准意见由学校盖章;
3.成绩证明(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包括大一入学以来成绩,由院系教务处盖章;
4.语言水平证明(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外语专业在校生可提供在读证明;
5.学习计划(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研究对应大学情况后就课程安排,学习任务,须修学分数,时间安排写一份计划书,由院系盖章确认;
6.留学申请表(在线填写并提交):在留学网站上登录填写后打印;
7.外方邀请函(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如邀请信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应由院系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