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学历由各省市第一教育局颁发的学历,以前(计划经济背景下)普通初中、普通高中、普通高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上级是各省市第一教育局,毕业时的学历是由第一教育局颁发,称之为第一学历。毕业证书上表述为“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的专业教育学历为第一学历。第一学历的非定向毕业生持有《普通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普通中等专业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扩展资料:学历的相关要求规定:
1、学历证书按阶段由低到高依次为:小学毕业证书、初中毕业证书、技工学校毕业证书、职业高中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上述相关学历的结业证书。
2、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成人高等学校、民办学历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
3、通过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党校、成人高校、军事院校设立的全日制普通班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历文凭考试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