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在宁波可以选择居住就业落户。
落户条件+材料:
1、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3年,并且本人或配偶在市区城镇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可在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本市登记的《浙江省居住证》。
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具有高中学历、普通中等职业教育或初级技能职业资格,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2年,可在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无合法稳定住所,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可自行选择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或投靠市区城镇范围内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