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在省政务网上实名注册后,根据申请人自身实际情况对应上传所需材料,如应届毕业生上传《报到证》,干部调动、学历入户、技能人才、技术职称入户则上传市人社局签发同意的《中山市人才入户(调动)审批表》,公务员招录、事业编制人员聘录上传录用文件通知、报到通知。
2.受理地公安机关窗口受理、预审核;
3.受理地公安机关窗口通知申请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线下窗口;
4.受理窗口核验原件无误后,为申请人打印审核结果(省内的录入“一站式”迁移,省外的打印准迁证)。
5.申请人凭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迁移证(省内的凭“一站式”系统反馈的审批结果)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