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社会工作师应具备以下职业能力:
(一)能够熟练运用社会工作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具备较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经验。
(二)能够综合运用各种社会工作方法,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处理各类复杂问题,并对所提供的专业服务质量与效果进行评估。
(三)能够指导助理社会工作师开展专业工作,帮助其提高专业工作水平和能力。
(四)能够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和发展规划,整合、运用相关社会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保证服务质量。第十九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本专业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