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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14:48
还需要的资料有:住院证、《医疗保险手册》、医疗保险IC卡、签名的每日详细清单(含自付的费用)。报销流程:
1、参保人员经门诊就医后,符合住院条件者,门诊专科医师将开具住院证。
2、参保人员持开具的住院证、《医疗保险手册》、医疗保险IC卡到定点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医疗保险住院手续。
3、住院收费处验收有关证件后,要求病人交部分费用(约住院费的30%左右),通知住院科室办理医保住院手续。
4、病人住院期间的费用实行每日详细清单(含自付的费用)签名制,未经参保患者(或家属)签名认可的医疗费用可以拒付,定点医院也不得收取。
5、参保患者出院时,医院医疗保险管理科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进行结算,参保患者缴纳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后即可办理医疗保险出院手续。扩展资料:因病情确需转诊、转治者,经定点医院会诊后提出转诊、转治具体意见,如实填写《郴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治审批表》,并经用人单位同意,然后携带会诊资料、审批表到市医疗保险处办理审批手续。转诊、转治的规定与要求:
1、 转诊、转治的医院范围:转诊、转治的原则只限于省内省级定点医院,即:中南大学附属湘雅一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附属一医院、附属二医院、湖南省肿瘤病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
转诊、转治只能选择上述其中的一家医院。
因病情确需转省外医院诊治的,必须持省级定点医院转诊证明,到市医疗保险处办理手续后方可转诊、转治。
2、转诊、转治所用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15日内凭出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盖章)、费用总清单(盖章,不收每日清单)、住院费用发票(盖章)、审批表、医疗保险IC卡、经办人身份证到市医疗保险处办理审核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