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朝代不一样的。仅就汉朝而言,主管地方治的除了太守、县令等各级主官以外,还有:
一、郡:
1、都尉:不仅要掌管军事,帮助太守管理治安也是他的工作内容;
2、门下督盗贼:主要工作是保护太守,但也要负责治安;3、贼曹:负责缉拿地方上的盗贼,维护治安,这是他的主要职责;其中都尉是朝廷官员,而后两者皆不是朝廷官员。后两者仅是太守自己骋任的人员,工资也是由太守自掏腰包负责;
二、县级
1、门下游徼:主管县里的治安;
2、门下贼曹:主管县里治安,缉拿盗贼;他们都由县令自己骋请,工资也由县令自己负责;
三、乡里:
1、游徼:缉拿盗贼,维持乡里治安;
2、亭长:负责本停的治安,缉拿盗贼;
3、里正:向乡里汇报本地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