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女人嫁到上海10年可以落户,外省市人员年满35岁,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外省市少数民族人员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外地嫁上海户口迁入条件
1、结婚满10年配偶投靠:
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年满35岁,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2、结婚满7年配偶投靠:
外省市少数民族人员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外省市人员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少数民族、华侨人员(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3、结婚满5年配偶投靠:
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婚姻登记满5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