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本科院的院长是正厅级,大学下属的学院是正处级。独立学院没有行政级别。
学院院长在全国除31所副部级高校外的普通本科中一般为正厅级。与地级市的书记、市长级别相当。比如:苏州大学的党委书记和校长是正厅级干部,属于江苏省委管理权限的干部,由江苏省委和省政府任命职务。副书记、副校长和纪委书记是副厅级干部,同属于江苏省委管理权限的干部,由江苏省委和省政府任命职务,但苏州大学党委有推荐权。下属的职能部门比如部、处、室、办和教学机构学院、直属系以及教辅机构中心、馆、所、站、院级别是正处级,个别单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