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一级报考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3.热爱公共营养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具有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生物学、化学、食品科学、食品营养与卫生学、人体营养与健康、食品加工与贮藏、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学等相关专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在毕业后2年内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除外;
6.具备从事公共营养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7.具备为期1年及以上的公共营养工作经历或在公共营养领域发表过论文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