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度财务报告保管期限是指公司在纳税申报申报期后,应长期保管的财务资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修订》规定,企业应当保管上年度的会计报告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最长保管期限为7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修订》要求,企业可以在符合会计核算规则和保管期限的前提下,将会计凭证和账簿、原始凭证等保管在网络上或者电子媒体上。关于半年度财务报告的保管期限,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修订》,最长保管期限为7年。
拓展知识:在保管期限内,企业应当确保财务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根据要求接受审计。企业应当设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保证财务资料的安全性,防止因外界攻击而造成的财务资料损坏、失控等情况的发生。此外,企业在保管财务资料的同时,还要加强对财务资料的管理,以确保其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