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指的是企业在从事经营活动中,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不能在纳税人本期纳税申报中作为计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减免,即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一般来说,纳税人在本期进行纳税申报时,可以从税务发票中抵扣减免购买后获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即如购买货物或者支付劳务时,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在本期纳税申报中抵扣。但当纳税人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即税收机关识别出来的发票信息里,纳税人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时,就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这类情况主要是因为税收机关发现纳税人在申报本期计算所得税时,抵扣了异常发票上的进项税额,以致造成税收减免过多,从而对发票进行回收校核后,发现这些发票不能作为本期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即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要想避免发票不能抵扣,可以在发票使用前,先核实发票的真实性,检查税务登记号和购买方地址、电话号码等,确保发票的真实性,以避免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此外,企业还可以利用税收管理平台,如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系统、税宝天下等,在发票使用前先进行发票查验,或者使用发票查询系统,或者联系开票企业核对发票信息,以准确查验发票,进而避免不得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