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期间发生的餐费是可以计入差旅费的。
根据个税法第十九条之规定,“中央和地方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组织发放的差旅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可见出差期间发生的餐费可以计入差旅费。
按照国家规定,出差期间发生的餐费可以计入差旅费,以节省公司的财务出,但要求必须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由国税局或者地税局的规定计算出差期间的餐费标准,并由出差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将实际产生的费用报告据实登记,以保证公司财务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拓展知识: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经批准的出差期间的住宿费和餐费可以从个人所得税中减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依照有关规定向纳税人经批准发放的住宿费和餐费,每月按日均50元计入减免项目。”在减税时,由出差人员提供的出差发票可作为减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