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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11:50
一般来说,学校每年都会向特定的学生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每所学校的金额标准不同。以下是湖南第一师范大学奖学金和助学金标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细节。
奖学金设置
在校期间成绩突出、各方面成绩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成绩为1.5-2‰(以当年省级补助中心下达的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成绩3-4%(以省资助中心当年公布的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奖励;成绩突出、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可申请每人每年600-1200元的校级奖学金,15%的学生可获得奖励。
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援助
资助:经济困难、成绩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资助,每人每年2200-4400元,20-30%(以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的指标为准)学生可获得资助;同时,学校向有特殊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学校级的经济援助。
学校有一条新生注册学校的“绿色通道”,为有特殊经济困难的学生办理先入学后付款的手续。同时,为在原籍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及时接收确认信息(注:我省所有高考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到当地县教育局助学管理中心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还设有“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可为学生推荐勤工助学岗位。
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包括高职学生)、二级学士学位学生和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高等学校的学生服兵役,由国家给予教育补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应征士官、返校、退伍的大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补偿金额按学生实际支付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的较高金额(包括全额还款前产生的本金和利息,下同)执行;返校或新生入学后的学费减免金额,按照高等学校实际收取的学费金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