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重大会计差错一般是指金额比较大,通常某项交易或事项的金额占该类交易或事项的金额10%及以上,则认为金额比较大。”这个判断的标准实际上是从各类交易或事项的角度出发进行考虑的。这种划分标准较为模糊,不利予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所提供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也不利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
对于发生的法律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行政法规、规章所不允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错误,不论其涉及金额的大小,均应作为重大会计差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