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费开具的发票可以进项税抵扣。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公司购买的车辆保险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且未发生《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单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车缴的保险增值税,如果开具的是增值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财产保险的保费支出,基本上都是增值税的可抵扣项目。
企业可以凭保险公司开具的发票的备注栏记载的车船税合计来入账,即增值税发票作为纳税人报帐凭证,报帐金额包括增值税发票备注栏注明的车船税合计(包括税款和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