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增值税有关规定, 企业首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和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具体如下:
1、支付税控盘技术维护费,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则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或者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
注:一般纳税人借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小规模纳税人借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