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在建期间的人员工资计入“在建工程”会计科目核算,其会计分录具体如下:
借:在建工程等(从事工程建设人员薪酬),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公司实际发放工资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